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9〕10号 关于公布宋航等44人具备大中专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淮人社发〔2019〕10号 关于公布宋航等44人具备大中专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2-26
淮人社发〔2019〕10号%2B关于公布宋航等44人具备大中专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扬人职(中)[2000]17号 关于张明技等5人具备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 淮人发〔2008〕154号,关于公布周绍林等十三人具备交通工程系列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5年无锡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1年度江苏省南京市石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2)54号连云港市煤炭工程初级考试结果
  • 扬人职(高)[2009]35号 关于公布唐生健等108人具备建筑专业地方高级工程师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18]397号)关于公布泰州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5年度江苏省无锡市石油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18]12号关于公布王昆等231人具备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8〕300号转发陈玉柱、黄红具备环保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