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3)53号,关于转发胡越梅等3人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3)53号,关于转发胡越梅等3人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3-01-10
淮人社发(2013)53号关于转发胡越梅等3人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苏铁办〔2025〕40号)关于公布2025年度江苏省铁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2025年盐城市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评前公示
淮人社发〔2011〕27号,关于转发张义贵等十一人具备交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无锡市律师(公证)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杭州市钱塘区生物医药产业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扬人社职(中)[2014]21号关于公布李红兰等54人具备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5,280号-转发张志东等11人具备群文、艺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22〕95号关于公布章芳芳等23人具备档案中、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的通知
关于做好萧山区2025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1)38号灌云县中学教师中级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