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3)53号,关于转发胡越梅等3人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3)53号,关于转发胡越梅等3人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3-01-14
淮人社发(2013)53号关于转发胡越梅等3人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报送2025年度生物医药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5〕31号)
扬人社职(高)[2013]36号关于公布李康花等567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5年度海安市综合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公布刘正前等35人具备化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海州区关于初定宋雅竹等293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4)1号连云港市地方经济师认定结果
淮人社发〔2010〕323号,关于公布陈晓媛等二十三人具备助理政工师资格的通知
2023年数字经济(智能制造)职称评审通知
扬人职(中) [2003]33号 关于王春红等88人具备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1〕22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律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