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6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06-05-25
淮建职[200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将于8月召开淮安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为做好2006年度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计算机考试、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等情况符合市职称办的规定和要求,均可对照国家和我省、市职称政策及建设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规定的申报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资格申报可不受户籍、档案、年龄、单位性质(行政机关除外)和身份的限制。
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允许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市工作的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市高一级建设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若本人自愿,也可向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确认,经确认通过者,换发我省技术资格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建设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可按照资格条件向我市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省、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长期有效。
对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工作后,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已符合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资格条件,允许其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4、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3年以上申报。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技术员级:大、中专毕业、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可申报技术员。
2、申报助理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见习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2)学士学位或具备本科学历、见习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3)具备大专学历,技术员级满2年以上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4)中专毕业,技术员级满4年以上,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3、申报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应符合《江苏省建设专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文件有关规定)
(1)大学本科毕业(学位)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2)获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a、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b、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继续教育: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申报对象每年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
三、报送评审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不得打印)一式三份。
2、“淮安市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
3、“淮安市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人填写一份)。单位还需按中级、助理、员级分级别汇总,其中工程师要按专业类别汇总,并提供软盘或发电子邮件至hajszzc@sina.com。
4、任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5、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6、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专业技术论文或实例达两篇以上,或著作1部。
7、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图纸、鉴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9、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单位公示情况。
13、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破格晋升的人员,需对照破格条件,逐条写出破格理由。
四、对报送评审材料的几点要求
1、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各县(区)、有关部门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2、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以及有关旁证等)。
(1)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论著、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或译著必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复印件应由单位盖章。杂志应附原件。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有关内容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有关取得效益的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等。
3、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上注明举报电话、联系人等(市建设局职称办举报电话:3661569 必须注明)。申报时,在“公示情况”中要如实将公示反映的情况注明。
4、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准备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要符合有关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务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办不予受理。
5、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1)个人简历;(2)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4)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只须列出主要的;(5)申报理由。
6、单位性质不明确者,须提交省(市、县)编委对单位性质批文的复印件。
7、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8、“拟申报专业职务”栏要力求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9、县(区)人事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统一上报,我办将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
10、上报材料时,需交一张二寸免冠(近期、未使用过)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照片由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交我办。
11、申报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2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661569 
地点:建设大厦十一楼组织人事处。
12、个人自愿申报,申报者所在单位或其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对申报人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报县(区)、市有关部门审核后,提交我办。其中我办直接受理市建设局下属部门、单位的中级申报材料,和所有初级申报材料。其他单位的中级申报材料须先经市人事局职称办审核报送我办。
五、评审、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  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申报中级的收取评审费2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300元;申报初级的收取评审费8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180元。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评审费和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上交我办。
附件:
1、淮安市申报建设工程中(初)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2、淮安市申报建设工程中(初)级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
3、申报材料目录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抄报:市人事局
抄送:各县(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