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4)344号,转发黄艳梅等16人具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4)344号,转发黄艳梅等16人具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4-12-31

 

淮人社发(2014)344号转发黄艳梅等16人具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公布2024年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5年中国(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石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3〕474号,关于转发高中卫等18人具备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职(中)[2000]36号 关于朱雪芹等100人具备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 关于2024年度浙江省新闻专业人员高级(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时间调整的公告
  • 连人社职〔2025〕52 号关于公布2025年赣榆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扬人社职(中)[2010]8号关于公布王震霞等11人具备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江苏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行)
  • 淮人发〔2008〕216号,关于公布丁祖建等十九人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 江苏省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