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7〕254号 转发陈志超等18人已具备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7〕254号 转发陈志超等18人已具备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8-01-19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淮人社发〔2012〕481号,关于公布王文等三百三十二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3年度省质量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22〕115号关于公布赵锢等3人具备体育教练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市科技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 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 淮人社发〔2018〕284号关于公布范井轩等22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3年度省质量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5,244号-关于公布侍炎等37人具备环保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4年度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20)15号关于公布2020年交通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