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7〕254号 转发陈志超等18人已具备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7〕254号 转发陈志超等18人已具备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8-01-19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连职称办(2010)7号地方工程技术中级评审结果
连职称办(2012)60号初定兰亚竹等41位同志中级资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高级安全工程师评审通知
淮人社发〔2017〕322号 转发张建等13人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和史亚美等291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3年度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连职称办(2007)32号灌云县小学高级教师
淮人社发〔2010〕433号,关于公布尚宁霞等一百七十六人具备建设工程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江苏省水产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