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7〕253号 转发戴家红等已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7〕253号 转发戴家红等已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8-01-18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扬人社职(高)[2010]21号关于公布王学武等4人具备林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19]249号)关于公布2019年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3〕447号关于公布朱梅等二百零五人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2年锡山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6)35号公布连云港市2016年社会科学研究中级评审结果
  • 关于初定沈祥皓等542名同志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23〕22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4)89号,关于转发张英姿同志具备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20】310号)关于公布2020年泰州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