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5,273号-关于公布李文等47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5,273号-关于公布李文等47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6-03-18

淮人社发〔2015〕273号  关于公布李文等47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扬人职(中)[2000]57号 关于李峰等4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高)[2014]19号关于公布黄华明等17人具备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23〕27号 关于公布任振等102人具备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6〕236号 关于公布王文郁等84人具备药学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1年度全市机械工程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6年扬州市“613”产业体系重点企业中级职称自主评审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1)31号东海县小学教师中级评审结果
  • 2023年江苏省常州市化工工程高级职称评通过人员公示
  •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