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9〕199号转发李宾等13人具备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9〕199号转发李宾等13人具备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0-01-20

淮人社发〔2019〕199号转发李宾等13人具备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报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补充通知
  • 2025年苏州市水利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 扬人社职〔2024〕46号 关于公布于艾莲等207人具备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22)48号关于初定张彭等93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23〕1号 关于公布李心怡具备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20]23号 关于公布胡鹏等35人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5年度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农研职称办字〔2025〕4号)
  • 淮人社发〔2012〕450号,关于转发唐晓玲具备律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南京市交通运输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 省人社厅关于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