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9〕199号转发李宾等13人具备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9〕199号转发李宾等13人具备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20-01-20
淮人社发〔2019〕199号转发李宾等13人具备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报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补充通知
2025年苏州市水利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扬人社职〔2024〕46号 关于公布于艾莲等207人具备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连职称办(2022)48号关于初定张彭等93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2023〕1号 关于公布李心怡具备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2020]23号 关于公布胡鹏等35人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5年度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农研职称办字〔2025〕4号)
淮人社发〔2012〕450号,关于转发唐晓玲具备律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南京市交通运输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省人社厅关于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