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冶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1-04-28

江苏省冶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从事生产、技术、科研、设计、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生产技术、管理问题和承担科研设计工作,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业绩较显著;撰写或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文章或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与学习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专业学术活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应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应于从事冶金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产品营销、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