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试行)

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8-05-14
见附件
附件下载:
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试行).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扬人社职[2021]40号 关于公布施舒等20人具备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3)85号,关于公布葛玲具备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三批认定职称人员名单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1)5号初定文高飞中级资格
  • 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广电人〔2023〕1号)
  • 淮人发〔2009〕54号,关于转发王庆勇等两人具备高级教练员资格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19年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9)23号文
  • (泰人社发〔2022〕193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泰州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2021年度泰州市药学(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