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9〕22号 转发王芳等12人具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9〕22号 转发王芳等12人具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2-26
淮人社发〔2019〕22号%2B%2B转发王芳等12人具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 江苏省数字经济(智能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 扬人社职(高)[2016]2号关于公布王萍等5人具备环保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扬人社职(中)[2016]33号关于同意认定严所仁等73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高)[2005]22号 关于公布丁翠柏等3人具备林业专业高级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18]27号关于公布陈静等171人具备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海州区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2〕424号,关于公布刘璇等二百六十六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