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人职(中)[2007]19号 关于同意初定徐林等13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6-10
序号姓名单位名称职称等级其他
徐月明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6月取得扬州大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已满3年。初定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张静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6月取得扬州大学蔬菜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已满4年。初定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朱瑞雪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助理讲师1999年8月取得助理讲师资格,2005年6月取得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已满7年。初定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姜静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6月取得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已满3年。初定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宋万召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4月取得江南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已满3年。初定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李颖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7月取得中国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史专业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已满3年。初定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041韦林洪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助理工程师1996年11月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005年6月取得扬州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已满11年。初定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