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3-05-22

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附件下载:
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淮人发〔2008〕171号,关于公布黄旭等九十八人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4)16号,关于公布黎成花等一百零八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 连职称办(2010)69号新闻初级考试
  • 淮人社发〔2013〕465号,关于转发刘颖慧等61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盐城市2022年(第一批)初定(考核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结果的通知(盐人社函〔2022〕126号)
  • 关于公布2024年南京市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市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 关于公布盐城市2020年律师、公证、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9)20号文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