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3-05-22

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附件下载:
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扬人社职[2019]24号 关于同意认定李浦等3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6年度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宣通〔2026〕26号)
  • 关于公布南京市石化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电影放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扬人职(中)[2009]31号 关于公布王久明等39人具备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报送 2025年度全市石油化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 关于印发《南通市企业职称自主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24〕77号关于公布赵权等19人具备新闻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关于报送2025年度省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宣通〔2025〕20号)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