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开展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3-05-23

一、申报要求

2023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执行,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文件,对照文件要求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送审步骤

1、为确保申报材料齐全、完整,提高申报效率,材料送审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进行,请申报人员先将申报材料按照《通知》附1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整理完成后送至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初审。同时,请申报人员提供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五年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初审无误后,审核人员需在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页右上角签字、盖章(公章),然后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送至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组织意见(县区职称部门意见)栏盖章。

3、所有申报人员(江阴市、宜兴市除外)申报材料经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复核无误后,按照《通知》要求在申报系统内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缴费,即完成所有申报工作。

4、各市(县)、区财政局初审时间自行确定;市(直)级初复审时间为:20235169006151700,双休日除外。

三、其他事项

1、有关要求。请各市县区财政局及时将评审有关要求传达到申报人员,认真做好申报辅导工作。无锡市财政局将择时组织202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题辅导,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无锡财政”微信公众号或“无锡会计管理网”信息发布或“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QQ交流群”通知。

2、联系方式及地址申报人员如需政策咨询,请联系申报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可登录无锡市财政局网站无锡会计管理栏目县区联系http://cz.wuxi.gov.cn/ztzl/hjgl/xqlx/index.shtml),查询各地联系电话。市属单位申报人员咨询电话:0510-81827141,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3号楼703室。

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QQ交流群:623042989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327号)(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2.《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

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