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江苏省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3-06-06

江苏省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doc

附件下载:
江苏省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doc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扬人职(中)[2003]7号 关于郑勇等 30位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7〕324号 转发吴冬梅等21人具备图书、文博、群文、艺术和律师及国土资源工程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6)45号关于公布卢洋等2位同志中级资格评审结果
  • 关于印发《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 关于公布江苏省高级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7〕253号 转发戴家红等已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职(中)[2008]2号 关于公布周启萍等14人具备地方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22]25号 关于同意认定朱松云等5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20]184号)关于公布2020年泰州市体育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4)29号体育教练中级资格评审结果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