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常州市纺织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常纺协〔2025〕第1号)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5-04-25

关于做好2025年常州市纺织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常纺协〔2025〕第1号)

  • 发布时间:2025-4-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1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人社职〔20254号)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截止申报当月已连续在常州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外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提交外市市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报送。中央驻常单位或外省驻常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常部队专业技术人才,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报送。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条件和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号)和《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16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推动职称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本专业申报评审条件,可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四)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退役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常人社规〔2024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331日。转评或申报低一级职称时使用过的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七)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同级转评本专业职称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符合省级职称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并在相应的发证地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或者能够提供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文件二选一)进行进一步审核。

、申报评审时间及渠道

(一)申报人员在56日至6月30日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参见市人社局网站操作视频https://www.czpx.cn/pc_jxjy/courseinfo.do?op=course_info_gy&course_id=3),在线如实填报相关职称申报信息后完成网络申报。作为评审依据,申报专业(含纺织、染整、服装、针织、化纤、丝绸、毛麻、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纺织机械、纺织空调除尘)务必准确,与经历业绩一致。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补充完整,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网络申报结束后不再接受申报。个人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件详情”界面查看审核进度,经审核通过后系统即可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二)申报人员在512日至7月15日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装入档案袋,报送至常州市纺织工业协会(天宁区红梅南路45)。

(三)申报人员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在用人单位应严肃审核程序,由分管负责人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履行公示程序,做好申报前的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省、市两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评委会办事机构会将当年的评审前和评审后的相关名单公示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职称之窗(http://czks.czrsj.cn/info.do?op=zc_sort),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取得纺织工程相应等级职称后,具备规定年限,可以申报工程系列其他专业的高一级职称。

(二)需参加答辩的人员将另行提前短信通知,请注意查收信息,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答辩,视为评审不通过。

(三)评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

(四)按规定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与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公布结果。发文后评审通过人员可自主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同时,评审通过人员到协会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纸质申报材料由评委会办事机构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人员。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我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联系人:巢维镁 0519-88111081    址:天宁区红梅南路45

 

 

 

常州市纺织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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