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关于我市报送2020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政资办〔2020〕1号)精神和市职称办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报送2020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要求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6月5日至6月12日。在此期间内,申报人员需将任职文件、资格证书、聘书、学历(学位)证书、代表作品、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成绩单)等有关材料交到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初审并统一报市政工资评办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申报。
三、参评对象范围、申报材料内容和申报评审要求
参评对象范围、申报材料内容和申报评审要求,严格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18〕76 号)和《关于报送2020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政资办〔2020〕1号)执行。
四、几点说明
1、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所在单位必须组织群众评议(不少于15人)。参加民主测评人员须在《简介表》相关栏目中签字。测评后,须将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成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的方可申报。公示情况和公示结果加盖送审单位公章后一并报送。
2、申报人员需提供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在评审年度内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累计不少于72学时。继续教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每年须在“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1门公共科目的学习考核,计24个学时。专业科目以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与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有关的继续教育为主(其中,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方面的教育以及中央和省委的形势政策教育,须参加省讲师团组织的相关学习140 课时以上)。
3、申报人员需提交《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6份(A4纸正反打印后盖章)。《简介表》中“主要工作与学习简历”栏下方,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盖组织人事部门章;《简介表》中“单位推荐申报评审的综合评价意见”栏需盖单位党委章。
4、申报人员需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网站(https://www.jsrcxxg.com/zc/),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后中缝装订),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5、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各有关单位负责汇总并报送《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1份(须对照申报人员材料原件审核表格中的信息,审核无误后盖章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cbgbc83759005@163.com。
6、政工人员申报晋升政工专业资格的年限要求,一律为实足年限,不按虚龄计算。申报人员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其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7、《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18〕76号)及相关表格请前往“江苏大讲堂”网站“政工职评”栏下载。
附件:徐政资办[2020]2号-关于我市报送2020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