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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徐州市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机协〔2021〕12号《关于报送 2021年度全省机械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及(苏职称办〔2021〕3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徐州市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报送2021年度全市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机械工程系列的产品设计开发、制造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技术咨询与服务、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安全等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机械设计包括产品设计、规划、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包括生产工艺、工装夹具、智能制造、机电控制、增材制造;技术管理包括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与招投标技术支持;设备管理包括设备安装、维修、安全管理;试验检测包括试验测试及论证、检验、计量等。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按照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机械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提出的要求,结合现行的《江苏省机械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3〕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出于国内较高水平;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其中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职称评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6.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规定,对两类人才贯通的职称系列,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技师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江苏工匠称号,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市级以上技术发明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国际技能竞赛前八名、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的,符合我省工程系列相关资格条件规定破格条件的,可按规定减少工作年限。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依托徐州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副高级职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徐州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xzzc.jsxzhrss.gov.cn/#/ww/index)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电子申报时间为5月10日-7月31日),与其他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纸质材料要求:
1、经市、厅(局)职称主管部门等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申成功后系统自助A4纸双面打印的)一式3份。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A3纸单面打印。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有关技术职务聘任证明材料。
5、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以及参加有关培训、学习等有效证明材料。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48学时。申报前需至“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参加公共科目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
6、单位出具的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
7、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以及项目成果鉴定验收等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发表的论文(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过的)和出版或翻译的著作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9、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提供公示证明)、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同意,形成推荐意见。
10、各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A3纸,附件二,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及《申报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联系方式汇总表》(附件三),由单位盖章随材料一并报送。
上述材料3、4、5、6、7、8、9项均需提供原件验证,除1、2、10项外,其它各项材料(复印件需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均须装订成册。
注:申报职称资历(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四、材料装订要求
第一分册装订顺序:1、目录;2、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和单位公示、推荐材料;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5、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6、继续教育证书、专业研修班结业证书以及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的有效证明材料;7、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材料);8、专利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第二分册装订顺序:1、目录;2、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3、发表的论文、论著或译著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4、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应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材料),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验收等业绩证明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等。
请将以上材料按分册目录标注顺序分别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不需要装订。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集中于一个材料袋内,按分册目录(附件四)标注顺序装订,原件另装一个材料袋。材料袋外贴上统一材料袋封面(附件五),原件材料袋封面(附件六)注明内装原件明细。
五、评审费用及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评审费用600元/人。
2、材料由各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并报送(每周五、周六)。
3、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前,过期按放弃处理。
4、报送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1号,徐州泽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徐工进出口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0516-87565420,0516-87739922。
(注:今年所有申报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需参加7月底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组织的高级研修班,具体事项请咨询省行业协会:徐芳 025-83302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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