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我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1-06-29

关于报送2021年度我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1﹞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级职称评审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其他符合市职称部门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申报工程师的学历、资历条件为: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评审资格条件,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上述文件和条件可从省水利厅网站中查阅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4/27/art_42984_9770761.html)

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执行。

高技能人才申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

乡镇所属基层事业单位水利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报职称,严格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政策执行。经人社部门审批已完成定向设岗的乡镇(涉农街道)水务事业单位方可开展“三定向”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应附当地对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有关审批材料及县(市)水务局出具的“三定向”申报工作说明。

我市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2.截止时间要求。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执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4.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统一培训的通知》(徐人社发﹝2012﹞354号)等文件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依托“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平台”(http://xzzc.jsxzhrss.gov.cn/)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并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时间:2021年5月30日至7月2日),其他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提供。

1.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生成、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一式2份);

(2)申报人填写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打印,一式15份);

(3)《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一览表》(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4)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仅民营企业直接申报中级评审的人员提供);

(6)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7)申报人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前学历等不能查询的,可不提供电子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8)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直接申报中级评审的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不提供);

(9)申报人近四年年度考核结果材料(复印件);

(10)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有关证明材料;

(11)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

(12)申报人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论文、著作要求:申报人对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中有关论文、著作要求,提供能够体现本人理论素养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代表性的作品原件及复印件;

(14)当地对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有关审批材料及县(市)水务局出具的“三定向”申报工作说明(复印件,仅限按照“三定向”申报人员)。

申报专业力求准确,申报材料清晰工整,应精选质量较高、有代表性的申报材料,不能体现专业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材料不应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2.材料装订要求:

(1)4-14项分类排序装订成册(首页加贴目录,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和装订成册材料装入一个档案材料袋,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表内填相应目录内容)。

二、研究生初定中级

(一)申报人员范围

2021年,对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的硕士研究生人员,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继续执行初定中级职称政策;未满3年的请务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辖区的职称管理部门,参加初定初级职称工作,以免影响今后中级职称评审。

(二)材料提供要求

1.材料清单: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平台”网上填写,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一式2份);

(2)《水利工程专业研究生初定中级信息情况表》(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填写,报电子版、纸质版1份);

(3)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出具的申报情况公示证明;

(5)申报人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前学历和中专学历等不能查询的,可不提供电子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6)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有关证明材料。

2.材料装订: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档案材料袋,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表内填相应目录内容)。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人相关材料,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予上报。审查过程中要仔细核对原件和复印件,审核人在每页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加强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省、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申报人的申报情况本单位公示,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查材料后,汇总填写《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一览表》,县(市、区)水务局(处)还需对本县(市、区)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申报人单位名称填写全称。

5.各县(市、区)水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申报人员身份,确保没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申报,并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中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由申报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6.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初定中级工作,与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同时组织实施。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务必于7月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徐州市水务局。逾期报送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装订报送的不予接收。

报送地点:徐州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533房间)

联 系 人:江同喜、张咪咪

联系电话:80802025、80802026

电子邮箱:15352632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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