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关于报送2021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建函人〔2021〕252号)及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1】30号)精神要求,拟于7月份开始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评审的,须提供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中央驻徐单位或外省、市驻徐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需在当地缴纳社保),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须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四)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0号)规定,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符合学历资历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系列职称,具体评审标准按我省现行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2021年启用全新申报和评审条件,请申报人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详见附件2)。现资格条件中有关要求与原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今年按过渡期施行,可参考原政策要求。2022年起,严格执行新资格条件。
(二)学历、资历要求、学历认定等相关问题过渡期可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文件精神,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申报人员可自愿申报评审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其资历从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申报评审条件按现行资格条件执行(详见附件4)。
(四)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三、申报组织
(一)本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只需提供在线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3份及《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1份。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
(二)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行。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市住建局职称办接受现场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三)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6日(逾期不得补报)。
(四)申报材料原件报审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3日。原件包括:毕业证、职称证(含职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论文、项目业绩材料等原件。
原件现场报审合格人员于2021年8月16日、8月17日报送一式三份《申请表》、一份《简介表》,每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办理。申报材料原件报送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办(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二楼服务大厅东侧223室)咨询电话:66998557 咨询邮箱:3042795505@qq.com
四、申报程序
(一)信息填报。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点击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个人服务类”模块,选择“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信息填写;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hr.jscin.gov.cn),进入后点击右下角“职称评审”栏目,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二)《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经市建设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
(三)网上材料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至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办进行初审。网上申报时上传材料必须与现场核验的原件保持一致。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申报系统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二)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
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
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
4.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5.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
6.申报理由。对照“资格条件“要求自我评价,说明符合资格条件中所对应的条款。
(三)项目业绩材料。应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绩成果证书、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的材料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1.工程设计项目。应提交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以及反映项目规模大小及个人所起作用等有关证明材料。
2.工程施工项目。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3.科研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明等材料。
5.科技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提交本人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承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材料及第三方证明材料。
(四)论文、著作材料。应提交包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章节全文的有关材料。
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附评价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需原件扫描上传。
(六)《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学时可累计计算。
(七)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上传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扫描件。
(八)年度考核表:需上传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表扫描件。
注:现场审核材料原件请按以上要求准备。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本年度职称评审费采用网上缴费形式,详情请根据网上提示进行操作。所收费用全部上交省住建厅。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500元。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二)报送材料由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办统一办理。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应严格审查申报人员各类材料及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核实无误后,将申报人情况及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省建设工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9月1日至9月15日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上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五)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