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0〕396号,关于公布潘虹具备三级律师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0〕396号,关于公布潘虹具备三级律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0-12-10
淮人社发〔2010〕396号关于公布潘虹具备三级律师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淮人社发〔2010〕396号,关于公布潘虹具备三级律师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淮人社发〔2017〕253号 转发戴家红等已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0〕379号,关于公布张竹芳等四十四人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统计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统〔2026〕29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南通市人社局关于举办高端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高级研修班的函
(泰人社发【2020】288号)关于公布2020年泰州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扬人职(高)[2009]40号 关于公布钱俊民具备国际商务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2025年苏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泰人社发〔2019〕321号)关于公布2019年度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职称网办用户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