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1〕421号,关于转发吴秀荣等二人具备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1〕421号,关于转发吴秀荣等二人具备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1-11-24
淮人社发〔2011〕421号关于转发吴秀荣等二人具备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淮人社发〔2011〕421号,关于转发吴秀荣等二人具备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报送2021年度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8]30号文
关于公布2021年南京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4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连职称办(2008)27号初定李晓花同志中级资格
(泰人社发〔2023〕142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扬人社职(中)[2015]39号关于公布陈娟等4人具备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连职称办(2007)50号中专校教师中级
关于报送2025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4年度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