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2〕35号,关于转发韩鹏翔具备文学创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2〕35号,关于转发韩鹏翔具备文学创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2-02-17
淮人社发〔2012〕35号关于转发韩鹏翔具备文学创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淮人社发〔2012〕35号,关于转发韩鹏翔具备文学创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市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1〕25号,关于转发凌太保等十三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5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扬建组〔2025〕3号)
连职称办(2007)46号新闻初级资格考试结果
关于做好2022年徐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扬人社职(高)[2011]35号关于公布刘国军等78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5年度南京市轻工(纺织)工程中级职称材料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8月无锡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扬人社职(高)[2011]24号关于公布张燕等54人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5]31号 关于公布高邮市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