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2〕334号,关于公布吴丹丹等二人具备党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2〕334号,关于公布吴丹丹等二人具备党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2-10-15


淮人社发〔2012〕334号关于公布吴丹丹等二人具备党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淮人社发〔2012〕334号,关于公布吴丹丹等二人具备党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公布无锡市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7)55号关于公布安刚等2位同志中级资格
  • 淮人社发(2014)355号,转发别同静等48人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撤销王伟利等6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4年南通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 2025年度泰兴市药学(药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
  • 连职称办(2008)4号地方会计(统计)中、初级评审结果
  • 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市数字经济、船舶与海洋、纺织、轻工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扬人职(中)[2000]59号 关于张杰等2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