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3)119号,关于转发王太生等4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3)119号,关于转发王太生等4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3-04-17


淮人社发(2013)119号关于转发王太生等4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报送2024年度南京市轻工(纺织)工程中级职称材料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4)332号,关于公布张洪霖等513人具备中、初、技术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4)90号,关于转发安礼俊等392人具备卫生专业、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0)10号初定南岚同志中级资格
  • 关于报送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23〕99号关于公布杨璐瑶等129人具备交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4)346号,关于公布崔竞文等46人具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18年度全省轻工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市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