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4)322号,关于确定刘国新等3名同志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

淮人社发(2014)322号,关于确定刘国新等3名同志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4-12-25

 

淮人社发(2014)322号关于确定刘国新等3名同志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公布江苏省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18〕449号)关于公布省图书文博群文艺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扬人职(高)[2004] 39号 关于公布汤荣等5人具备高级统计师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9)50号文
  • 连职称办(2012)49号连云港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评审结果
  • 扬人职(中)[2001]32号 关于杨兵、刘晓明等2人三级公证员任职资格的通知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0〕383号,关于公布董友前等十一人具备冶金工程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