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5,239号-关于转发戴翠萍等9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5,239号-关于转发戴翠萍等9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6-03-18
淮人社发〔2015〕239号 关于转发戴翠萍等9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淮人社发(2014)90号,关于转发安礼俊等392人具备卫生专业、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盐城市2023年(第二批)初定(考核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结果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5,240号-关于公布岳宗翠等86人具备药学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高)[2017]24号关于公布季万红等32人具备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发〔2008〕122号,关于公布王泽峰等三人具备主检法医师资格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3)1号胡春勇等三位同志中级知识产权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淮人社发〔2012〕452号,关于转发季云华具备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无锡市梁溪区中小学、 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党校系统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