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5,241号-关于转发沈在宏等2人具备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5,241号-关于转发沈在宏等2人具备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6-03-18
淮人社发〔2015〕241号 关于转发沈在宏等2人具备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市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0)20号初定韩春蕾等9位同志中级资格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4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无锡市机械工程、 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石油化工工程、交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临平区2024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5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5〕30号)
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市教练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8〕314号转发陈大庆等44人具备交通运输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