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5,273号-关于公布李文等47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5,273号-关于公布李文等47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6-03-18

淮人社发〔2015〕273号  关于公布李文等47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报送2023年度江苏省电力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4年度全省轻工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24〕11号 关于公布张剑等3人具备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江阴市中小学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 评审结果的通知
  • 扬人职(高)[2007]36号 关于公布陆军等7人具备环保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职(中)[2001]3号 关于盛华军等11人乡镇经济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09)77号初定张兆金等四位同志中级资格
  • 连职称办(2006)56号刘永华同志技工学校教师中级
  • 扬人职(中)[2000]47号 关于卞忠宝等9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江苏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