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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人社发〔2016〕208号 转发刘江等3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7-01-06
有关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95号)精神,刘江等3人已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6年9月26日起算(名单附后)。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8日
淮人社发〔2016〕208号.pdf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95号)精神,刘江等3人已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6年9月26日起算(名单附后)。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8日
淮人社发〔2016〕208号.pdf
|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称等级 | 其他 |
|---|---|---|---|---|
| 1 | 刘江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 | 教授 | 高校教师, 2016 年9 月26 日 |
| 2 | 仲春雷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 | 副教授 | 高校教师, 2016 年9 月26 日 |
| 3 | 李峰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 | 副教授 | 高校教师, 2016 年9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