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7〕269号 转发刘晓雯等2人已具备江苏省中职教师正高级讲师和周乃勤等30人已具备江苏省中职校教师高级讲师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7〕269号 转发刘晓雯等2人已具备江苏省中职教师正高级讲师和周乃勤等30人已具备江苏省中职校教师高级讲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8-01-23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报送2024年度江苏省无锡市石油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公布南京市秦淮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苏司通〔2024〕34号)关于公布江苏省司法鉴定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5]11号 关于公布刘南平等3人具备工艺美术师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2018]20号关于同意认定仲怀柱等5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2〕421号,关于转发于维勇等二十一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5年年度全省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司职称办〔2025〕1 号)
海职称办〔2023〕2号 关于初定刘璐等489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3〕466号,关于转发汤树林等23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