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8〕301号关于转发沈军等37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8〕301号关于转发沈军等37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9-02-26
淮人社发〔2018〕301号关于转发沈军等37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扬人社职(高)[2016]4号关于公布张曙光等2人具备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度江苏省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苏纺学〔2022〕79 号)
连职称办(2010)59号东海县中学教师中级评审结果
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扬人社职(中)[2011]37号关于公布陈敏等74人具备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2年度徐州市电力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南京市职称委托评审办理指南
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试行)
(泰人社发〔2020〕245号)关于张杰等84人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20〕143号关于公布尤文君等34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