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8〕309号转发王树文等11人具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8〕309号转发王树文等11人具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2-26
淮人社发〔2018〕309号转发王树文等11人具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印发《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21〕256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兴化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扬人职(高)[2007]16号 关于公布房权生等15人具备机械专业高级资格的通知
  • 关于开展富阳区2024年度第二批中级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18〕453号)关于公布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扬人职(高)[2007]18号 关于公布薛庆昌等4人具备水产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1〕424号,关于转发尹进等二人具备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 淮人社发〔2018〕288号关于公布白雪等89人具备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19]25号 关于同意初定杨海新等111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