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9〕10号 关于公布宋航等44人具备大中专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淮人社发〔2019〕10号 关于公布宋航等44人具备大中专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2-26
淮人社发〔2019〕10号%2B关于公布宋航等44人具备大中专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2023年度泰州市职称评审计划表
  • 扬人社职〔2024〕32号 关于公布2024年扬州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结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2〕426号,关于公布李华芹等四百六十七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19]32号 关于公布洪惟等80人具备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5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环职称办〔2025〕1号)
  • 扬人社职(高)[2011]14号关于公布李芸等44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做好建德市2024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扬人职(中)[2002]4号 关于汤仁山同志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4)40号初定孙磊等44位同志中级资格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