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9〕22号 转发王芳等12人具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9〕22号 转发王芳等12人具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9-02-26
淮人社发〔2019〕22号%2B%2B转发王芳等12人具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转发《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做好 2024年度审计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4年南通如皋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1〕21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美术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淮人社发〔2021〕128号关于公布朱士瑞等98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1]5号 关于史桃玉等8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2022]5号 关于公布陈广建等95人具备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3〕182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