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1〕30号,关于转发朱正中具备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1〕30号,关于转发朱正中具备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1-02-23
淮人社发〔2011〕30号关于转发朱正中具备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淮人社发〔2011〕30号,关于转发朱正中具备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报送2022年度泰州市质量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扬人职(高)[2009]21号 关于公布陈凤桂等7人具备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7〕326号 关于公布刘影等24人具备冶金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发〔2008〕134号,关于公布徐金美等八十九人具备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连职称办(2020)40号中专校高级评审结果的通知
2020年泰州市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扬人社职[2018]7号关于公布宗锐等30人具备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22〕129号关于公布沈洁等331人具备综合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6)37号公布连云港市2016年思想政治工作初级考试结果
扬人职(中)[2004]30号 关于公布扬州市公证、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