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3)119号,关于转发王太生等4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3)119号,关于转发王太生等4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3-04-17


淮人社发(2013)119号关于转发王太生等4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关于公布南京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扬人社职〔2023〕32号 关于公布倪静等105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省人社厅通知-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5年度徐州市数字经济、石化、 轻工、纺织、冶金、煤炭工程和工艺美术 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 淮人发〔2008〕202号,关于转发朱智兵等八人具备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 2025年泰州市体育教练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 认定乡土人才技能大赛选手职称资格通知
  • 连职称办(2020)39号关于公布连云港中小学教师高级教师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3年度律师、公证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