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5,26号关于公布张澍等19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5,26号关于公布张澍等19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6-03-18

淮人社发〔2015〕26号关于转发张澍等19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扬人职(中)[2000]48号 关于卞钟鸣等32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扬人社职(高)[2012]28号关于公布孟兆胜等30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职(高)[2004]2号 关于高志华等4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 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扬人社职(中)[2011]6号关于公布杨娟娟等15人具备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6)25号公布2016年连云港市测绘、土地、地矿中级评审结果
  • 淮人社发〔2010〕381号,关于公布於群具备一级播音员资格的通知
  • 关于公布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水人〔2022〕20号)
  • 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