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淮人社发2015,241号-关于转发沈在宏等2人具备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5,241号-关于转发沈在宏等2人具备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6-03-18
淮人社发〔2015〕241号 关于转发沈在宏等2人具备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公布2024年中南控股集团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9)4号文
淮人社发〔2021〕99号关于公布李倩、张倩具备党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中)[2017]6号关于同意初定张雪等195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高)[2004] 28号 关于公布高松等6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关于举办“网络文化安全建设与网络社会治理”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关于2024年度省属单位(不在自主评聘范围内)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推荐时间延后的公告
扬人职(高)[2001]16号 关于苗菲等4人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高)[2011]18号关于公布张德兰等5人具备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