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淮人社发〔2018〕297号转发刘葆等5人具备新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8〕297号转发刘葆等5人具备新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2-25
淮人社发〔2018〕297号转发刘葆等5人具备新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扬人社职〔2023〕30号 关于公布姜琳等122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淮人社发〔2018〕283号关于公布赵永等635人具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1〕453号,关于转发陶华友等三十二人具备艺术、图书(群文)、文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3)7号连云港市地方工程技术中级评审结果
  • 扬人职(高)[2006]30号 关于公布蒋思霞等34人具备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0〕295号,关于公布王冬梅等十八人具备艺术、图书、群文、文博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举办江苏省疫情之后生物医药领域发展趋势及技术产业前景高级研修班的函
  • 云台山景区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 扬人社职(高)[2016]21号关于公布朱明海同志具备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