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农艺师资格条件(试行)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1-04-28

江苏省高级农艺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因地制宜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发展规划、重大科研、推广项目、工作方案并指导或组织实施;能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技术,独立解决生产或科研中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依法治农中取得良好效益;发表、出版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学术、技术报告;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农艺师工作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作物、园艺、蚕桑、食用菌等的良种选育、引进、繁殖、栽培、耕作改制、生长调节剂、土壤调查、土壤管理与应用、土壤改良、肥料利用及新型肥料研制与开发、土地利用规划、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质量及残留量检测、农药与植保机械的开发与应用、农业环保、蚕种保护、蚕茧收烘、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和科技管理与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法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农艺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