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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深厚的新闻理论基础,掌握国内外新闻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并根据国家和本地区新闻事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工作方向,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新闻工作经验丰富,在采编业务方面有创新,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所组织指挥的重大典型报道,采写编发的重点稿件和节目,策划组织的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质量高,在全省或全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有创见性和开拓性,研究成果达到国家、省内先进水平;在培养新闻人才和指导记者、编辑以上人员进行采编和研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运用外语和计算机的能力;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的原则,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虽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或学位,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含提名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等奖项之一者。
2.独立采编的新闻作品有2篇以上获全国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或省好新闻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期刊1篇以上);或出版个人著作1部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2篇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新闻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深厚的新闻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渊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在新闻工作的实践和新闻理论的研究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并对某一报道领域的专业知识有较深的研究。
第七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曾负责一个部门的采编业务领导工作5年以上,多次出色地完成本地区重大采编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有强烈的新闻敏感性,能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社会生活的客观实际,创造性地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独立或为主采写、编发过3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可起示范作用的重点稿件或节目,或策划、组织过3个以上有较高质量的版面和栏目,或直接指挥实施过3次以上重大报道活动,成绩显著。
(三)具有指导中级专业职务以上采编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能承担高等院校新闻专业的讲授任务或参与编写过5万字以上的新闻专业教材或讲稿。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采编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2篇。
(二)独立采编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1篇以上、二等奖2篇以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期刊1篇以上)。
(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本人撰写二分之一以上章节),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新闻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2.“江苏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以下是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应填写、提交的材料)
3.对照条件第二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的栏目处。
4.对照条件第三条,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空栏处。
5.对照第四条,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复印件。
6.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7.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8.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审核确认。
9.对照第八条,提交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业绩成果证件(获奖证书等)等复印件。
10.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或著作原件。
11.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的证明材料。
12.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13.破格条件所规定的论文、著作及成果,具体提交材料参照上述第9、10点要求。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日期。所有材料应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的专业工作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项目。
2.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新闻作品汇编、论文汇编、手册类、增刊、专辑等不在此列。著作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
3.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增刊、专辑不在此列),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4.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各级专业学会、各部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以及省、部级重点本科院校主办的学报。期刊必须注有ISSN和(或)CN刊号。
5.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并己取得ISSN和(或)CN刊号。
6.市级期刊:指由市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并已取得ISSN和(或)CN刊号。
7.主要作者、主编或副主编: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本条件“资格标准”所指专业理论知识,可以通过统一组织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本条件中凡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县以下含县等。
3.凡属合作采编的新闻获奖作品,均由高评委视作品质量及个人在获奖作品中所承担的任务来评定。
4.本条件规定的著作、论著、论文等,不论出于何专业学术期刊、何出版社出版,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5.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及地级市,不含县级市。
6.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但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者人事档案记载开始的员级资格起计,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其员级资格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认可。
7.任职资历计算方法: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计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8.凡提交的获奖证书均需同时附上相应公开发表的专题论文。
9.本条件所指水平,一般由评委会专家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