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23-07-14
见附件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淮人发〔2008〕125号,关于转发姚中文等二十三人具备艺术、图书、群文、文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4年度数字经济、石化工程和经济、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20)8号关于初定刘智等146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1〕472号,关于转发陈树国等十六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市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南京市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16年度全省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连职称办(2014)56号初定姜晶等64位同志中级资格
  • 淮人社发〔2016〕256号转发董莉等38人具备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乡土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