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海职称办〔2023〕2号 关于初定刘璐等489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海职称办〔2023〕2号 关于初定刘璐等489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23-12-08
附件下载:
海职称办〔2023〕2号 关于初定刘璐等489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2024年度金华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延后的公告
扬人职(中)[2003]7号 关于郑勇等 30位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5年南京江北新区机械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
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报送2025年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机协〔2025〕10号)
淮人社发2015,241号-关于转发沈在宏等2人具备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1〕23号,关于转发吴光辉、严苏具备文学创作一级资格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4)21号,关于公布李建华等157人具备大中专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中)[2010]27号关于公布郑朝霞等9人具备主管(中)药师资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