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扬人职(高)[2002]24号 关于胡恒春同志具备高级经济师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高)[2002]24号 关于胡恒春同志具备高级经济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6-01
扬人职(高)[2002]24号 关于胡恒春同志具备高级经济师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职(高)[2002]24号 关于胡恒春同志具备高级经济师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泰人社发〔2023〕179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江苏省审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 扬人社职(中)[2012]9号关于同意初定张娟等34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思想政治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45号)
  • 扬人社职(高)[2010]32号关于公布汪蓓等5人具备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2年度泰州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7〕254号 转发陈志超等18人已具备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泰人社发〔2019〕307号)关于董晓华等70人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扬人职(中)[2000]62号 关于王兆刚同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2023年常州市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