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报送通知资格条件评审结果申报通知其他通知
首页→报送通知→扬人职(高)[2002]23号 关于居锦、成红五等2人具备高级讲师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高)[2002]23号 关于居锦、成红五等2人具备高级讲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2019-06-01
扬人职(高)[2002]23号 关于居锦、成红五等2人具备高级讲师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职(高)[2002]23号 关于居锦、成红五等2人具备高级讲师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泰人社发〔2020〕264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4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4)17号,关于公布徐红梅等三十六人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关于报送2024年度全市电力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201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
  • 关于报送2022年度教练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5,238号-关于公布庄浩等135人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淮人社发〔2017〕319号 转发陈中宏等102人具备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江苏省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版权所有:江苏正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202515770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