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扬人职(中)[2003]31号 关于倪凤军等33人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3]31号 关于倪凤军等33人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9-06-02
扬人职(中)[2003]31号 关于倪凤军等33人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职(中)[2003]31号 关于倪凤军等33人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相关评审结果的通知
淮人发〔2009〕15号,关于公布孙柏年具备三级律师资格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0)28号赣榆县中学教师中级评审结果
关于印发《南通市企业职称自主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扬人社职[2020]39号 关于公布朱海丽等14人具备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淮人社发〔2016〕42号 转发赵接红等2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3)61号初定刘雪园等10位同志中级资格
淮人社发〔2011〕464号,关于转发陈金华等八十二人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社职(高)[2010]37号关于公布朱瑞祥同志具备律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