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扬人职(中)[2004]3号 关于刘虹同志具备翻译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4]3号 关于刘虹同志具备翻译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9-06-04
扬人职(中)[2004]3号 关于刘虹同志具备翻译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职(中)[2004]3号 关于刘虹同志具备翻译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淮人社发〔2016〕208号 转发刘江等3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泰人社发[2019]269号)关于公布2019年泰州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做好杭州市2024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无锡市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3〕164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江苏省农业技术等三个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1年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0】288号)关于公布2020年泰州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1年度泰兴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2〕33号,关于公布朱俊好具备三级演员资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农院字〔202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