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信息网
|
返回首页
首页
报送通知
资格条件
评审结果
申报通知
其他通知
首页
→
报送通知
→
扬人职(中)[2006]43号 关于公布朱文生等5人具备公证、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中)[2006]43号 关于公布朱文生等5人具备公证、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点击跳转
发布时间:
2019-06-08
扬人职(中)[2006]43号 关于公布朱文生等5人具备公证、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扬人职(中)[2006]43号 关于公布朱文生等5人具备公证、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淮人发〔2008〕190号,关于转发徐旭等三人具备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数字经济 (电子信息 )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4)7号初定张加焰等12位同志中级资格
关于公布2024年度江苏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扬人社职(高)[2012]31号关于公布张一军等3人具备律师、公证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通知
扬人职(高)[2009]32号 关于公布花有娟等11人具备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2024年度数字经济、石化工程和经济、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
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5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连职称办[2018]31号文